王福海 主要事迹材料

王福海,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主要工作事迹

王福海同志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公路专业,1998年因修建京福路,和高速公路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和体制变革,王福海多次变换工作岗位,但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够坚持原则、注重团结、顾全大局、以诚待人。他先后荣获“全省路政管理先进个人”、“省交通系统先进个人”、“全省高速公路突破2000公里先进个人”、“省人事厅、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三等功”等荣誉,多项创新成果被评为省级二等奖。

一、为企业健康发展创新求变

王福海在管理工作上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又敢于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无论是集团公司推行的三体系认证,还是5S管理,或者是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活动,他都能够认真去学习,查阅大量相关资料,然后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落实方案,向上级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集团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使公司的各项活动更趋完善。他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带来日常管理上的细微变化。

二、为提升管理水平任劳任怨

王福海到任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后,主要负责企业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也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解决市场中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务,公司按照国资委和高速集团的要求实行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王福海兼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由于以往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审核不严密,合同签订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王福海以较强的合同风险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争议的解决等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尽量避免由于合同原因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为企业合法经营排忧解难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整合之后的齐鲁建设集团下属公司多达十几个,各地的项目公章更是不计其数,混乱的管理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王福海制定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规划,总结出一套适合公司运作特点的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方面,他组织相关部门确保债权的诉讼时效,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分析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个案制定应对措施。两年来,共计清理遗留案件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债权50余万元。

四、为援外项目建设勇挑重担

2009年七月份,王福海同志被安排到马尔代夫工作一段时间,协调和解决项目上出现的一些问题。他针对海外工程的特点,重点了解和掌握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基本解决了项目上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2010元旦前后,巴哈马项目出现劳务工人罢工事件,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根据商务部和高速集团的安排,公司安排王福海前往现场处理。接到通知后,王福海二话没说,就收拾行囊在春节前奔赴现场。在巴哈马工作期间,王福海同志积极向中国驻巴哈马大使馆汇报工作情况取得支持,在全面了解劳务纠纷引起的原因和充分征求工人的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多套详细的应对方案。将四名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提出无理要求的闹事者顺利遣返回国,最终稳妥地处理好了巴哈马项目的劳务问题。同时,王福海同志认真组织技术组完善、修订和优化施工组织方案,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组与国内管理组的衔接,做好施工后勤保障,确保材料供应及时、质量合格,尽快全面展开各个工作面,圆满完成体育场工程的建设任务。